10月14日,据工信部官网信息,为了加快网络强国建设,扎实推动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向纵深发展。工信部今天印发了《关于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中开展对无线局域网设备支持 IPv6 协议能力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在我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具有IPv6地址分配功能的无线局域网设备,须按照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申请并取得型号核准证。
二是明确无线局域网设备需默认开启IPv6地址分配功能,同时允许用户自行配置。
三是要求型号核准检测机构应具备IPv6协议测试能力。
四是要求基础电信运营商应支持并鼓励用户通过IPv6无线局域网设备接入互联网,同时明确用户仍可通过既有其他无线局域网设备接入互联网。
根据工信部官方解读,自2023年12月1日起,企业申请无线局域网设备型号核准时,须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进行IPv6协议能力测试。但是对于此日期前生产或进口的无线局域网设备可继续销售、使用至报废为止。
同时工信部还强调,通知颁布后,对用户使用无线局域网设备不会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