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193号)和《中共大足县委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大足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足委发〔2009〕46号),设立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中文名称: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责:保障人民就业和低保
外文名称:DazuCountyBureau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地点:大足县
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调整
1﹒划入原县人事局、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
2﹒增加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行政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