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挂区政府研究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大数据管理局牌子。 泰州市高港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文名: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8号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抓好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市内外各地发送区政府的公文;组织起草或者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报送发布的公文;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统筹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协助起草区政府领导同志部分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五)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提供参考;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定事项、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省、市、区人大、政协交区政府的有关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重要政务信息;负责收集编辑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九)统筹安排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大数据政策制定、开放共享和统筹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等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对港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区党委和政府有关外事、港澳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区外事工作以及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负责海外侨务工作;围绕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港澳工作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相关决策建议。
(十四)负责颁发区政府工作机构以及所属单位印章,管理、使用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章和介绍信。
(十五)负责上级机关、区外政府领导同志来我区的接待服务和其他重要接待任务的协调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