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催债队伍骚扰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工厂,并辱骂、殴打苏银霞。苏银霞的儿子于欢目睹其母受辱,从工厂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最终导致杜志浩死亡,3人受伤。 2017年2月17日,于欢故意伤害一案,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2017年6月2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于欢有期徒刑五年。2018年2月1日,该案件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2020年11月18日,山东冠县“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2021年5月31日上午,当事人于欢的父亲于西明刑满释放,从山东省监狱出狱。
中文名:4.14辱母杀人案
当事人:于欢
债务方:苏银霞
地点:山东省聊城冠县
事件种类:辱母杀人
又名:4·14聊城于欢案
致死者:杜志浩
债权方:吴学占
最终裁决: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伤亡:1人死亡、3人受伤
4·14辱母杀人案案件背景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显示,苏银霞已被三次列入这一“黑名单”。其中的两次系不能履行与仲利国际的案件判决引发,立案时间为2016年10月。另一起的立案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所涉及的案件为,苏银霞及其源大工贸拖欠河北唐山借款人王华君100万元的借贷案件,苏银霞亦败诉,判决已生效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资深民商事律师许红亮对记者表示,根据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要求,进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当事人,银行不得向其发放贷款。苏银霞被列入了这个名单,因此肯定不能获得银行贷款。失信“黑名单”向全社会公开,一般性质的民间借贷向外借款时,也会参考该名单,一旦进入这个名单,向一般性的民间借贷去借款,也很难获得成功。因此,苏银霞陷入了既不能向银行贷款来偿还其他债务,一般性的民间借贷也几乎对她关闭了大门,为了偿还债务,她只能转向吴学占的高利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