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战区是指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后,为了因应战争形势,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于中国境内所规划的军事部署战区划分。以国民革命军为主体所划分的各战区,最初所辖范围为长城以南,以山西,河北、山东、江苏为主,后来视战争实际情况及日军占领区域,分别于1938年、1939年与1944年做过三次相当大规模的更动。一般来说,抗日战争战区划分是以陆军作战为主。
中文名:抗日战争战区
重心:第三战区
主体:国民革命军
划分时间:1937年至1945年
抗日战争战区初期部署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面对日本的侵略威胁,中国国民政府逐步开始准备对日本军队作战。
1935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在1934年度国防计划大纲的基础上,制定了防卫计划大纲,将全国划分为三道防卫区域线:第一线有察晋绥、鲁、江浙、闽、粤桂区;第二线有察冀、鲁、豫、皖、赣、湘区;第三线有晋绥、宁、甘、陕、鄂、川、滇区。同年春夏,蒋介石在对川、黔、陕等省视察后说:“对日应以长江以南与平汉路以西地区为主要阵线,以洛阳、襄阳、荆州、宜昌、常德为最后阵线;而以川、黔、陕三省为核心,甘肃、云南为后方。”
1936年初,军委会具体规定了当年的国防军事主要任务。首先,确立了“以四川为作战总根据地,大江以南以南京、南昌、武昌为作战根据地,大江以北以太原、郑州、洛阳、西安、汉口为作战根据地”。其次,确立了对日作战总方针,即“为保全国土完整,维持民族生存起见,应拒止敌人于沿海岸及平津以东与张家口以北地区,不得已时逐次占领预定阵地,作强韧之抗战”。再次,在持久战略思想和对日本作战总方针的指导下,全国划分为四个国防区:抗战区为察、绥、冀、豫、苏、浙、闽、粤;警备区为皖、赣、湘、桂;绥靖区为甘、陕、川、宁;预备区为陕、川、鄂、湘、桂、赣、滇、新、青、藏、康。军委会为最高统帅部,在抗战区内分别设六个国防军总指挥部;在其它区域内设立一个由八省组成的预备军总指挥部,并进一步划出五道自北向南的抵抗线,以淮阴、徐州、归德、开封、新宁、郑州、洛阳一线为最后抵抗线。此外,还规定了预定战场的阵地设置,将全国战场划分为五个方面:一是北正面,辖山东、冀察、河南、徐海区;二是晋绥侧面,辖山西、绥远区;三是东正面,辖江浙区;四是南海岸,辖闽粤区;五是警备区,辖陕甘宁青、湘鄂赣皖、桂、滇黔、川康区。
1936年12月12日的西安事变是时局转变的关键。蒋介石被迫放弃了“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政策,初步接受了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并在停止“剿共”的内战政策后,开始集中精力对付日本的侵略。
1937年1月,国民政府拟订了《民国廿六年度国防作战计划》甲乙两案,1937年3月修订完毕。该计划不但取消了继续内战的内容,而且在上年度国防作战计划的基础上,对中日两国的形势作了较为确切的分析和预测,明确提出了战略上的“持久战”和“消耗战”的方针,要求于不得已时实行持久战,逐次消耗敌军战斗力,乘机转移攻势。根据预定作战需要,全国划为鲁、冀察、豫、晋绥、徐州、江浙、闽粤七个国防区及陕甘宁青、湘鄂赣皖、川康、滇黔、桂五个警备区,分别置于第一线和总预备队的位置上。同时,还部署了第一至第五方面军分别在鲁、冀察、江浙、闽粤各地的战斗任务。这次国防区的划分,不仅体现了国民党从内战转向抗战的开始,也与七七事变后的战区划分大体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