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是台湾西北部的一座新型工业城市,台湾的第七大都市。人口40.8万,面积约49平方公里,位于由头前溪和凤山溪冲积而成的狭长平原上,东北与新竹县接壤,南与苗栗县毗邻,西面濒临台湾海峡,沿岸多沙滩,地势自东南而西北渐次低下,形成一畚箕形。旧称“竹堑”,原为平埔族道卡斯族“竹堑社”的生活居地,汉人有系统的开垦始于18世纪初期,1733年以莿竹建城,1756年淡水厅设治竹堑。因为终年多风,又有“风城”之称,是北台湾最早开发的城市,四季温和,相对于台湾其他县市来说灾害较少,由古至今,新竹市一直是当地的行政中心和生活圈中心城市。新竹科学工业园区设立之后成为台湾的高科技重镇,有台湾硅谷之称。也是台湾的文化古都,有着丰富的文化历史内涵、多元化的海岸生态以及高科技产业。
中文名称:新竹
市花:杜鹃花
市鸟:喜鹊
方言:客家话、闽南话
人口:40万人
下辖地区:3区
行政区类别:省辖市
政府驻地:北区中正路120号、新竹市中正路120号
设立始年:1930年
市树:黑松
议长:谢文进
面积:102平方公里
市长:高虹安
所属地区:中国台湾
新竹市历史沿革
新竹市,原名竹堑,是由平埔族语音译音而来。取竹堑的“竹”,象征日新月新之意而得名。
1626年,荷兰占据北台湾后,曾有荷兰人到竹堑传教。当地大规模的开发,是从1661年郑成功入台另部属屯垦算起,主要屯田蓬山、后龙地区,势力广及竹堑。隶属天兴县,并置通事管理竹堑番社。
1683年清政府时期,竹堑改属诸罗县。1691年王世杰获准带领亲族180余人以暗仔街为中心垦植竹堑,广兴水利开发良田。而粤籍徐立鹏于1725年带领族人进入新竹、竹北、香山、新丰等地垦殖,形成客家移民聚落。雍正元年(1723年),淡水厅治设于竹堑,成为清朝时期北台湾的一个重镇。1826年,竹堑进士郑用锡等人奏请兴建竹堑城获准,于1827年兴工,筑造砖石造城墙与四座城楼。清光绪元年(1875年),淡水厅废除,竹堑城改称新竹并设县治。
甲午战争后,新竹成为抵抗日本殖民者侵入北台湾的重要据点。将新竹划归台北县,并置新竹支厅管理。1920年9月合新竹、桃园支厅为新竹州,州治设于新竹郡(1930年新竹市自新竹郡分出,州治改新竹市)。1941年合并香山庄全部及旧港、六家庄的一部分,扩大行政区域,下设廿五个区会协助推行市政。
1945年台湾光复,十月二十五日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接受日本人台湾总督的投降,十一月五日公布各州接管委员会。新竹州接管委员即于八日由主任委员率领来竹,九日开始接收原新竹州的机构。同月十七日接收新竹市役所,遂成立新竹市政府,隶属于接管委员会,十一月三十日将原日据时期所设二十五区改为九区,同时接收原各郡役所。翌年一月接管委员会结束,成立新竹县政府,暂借原新竹州厅办公。
1950年四月二十二日,台湾省政府公布本省地方自治实施纲要,十月二十五日调整全省行政区域,改设二十一县市,新竹地方乃将原省辖新竹市并原新竹县辖关西、新埔两镇、湖口、红毛、竹北、横山、芎林、北埔、峨眉等七乡及尖石、五峰两山地乡等成立为新竹县。县治设于新竹市,并将原新竹县分设桃园、苗栗两县县治分设桃园、苗栗两镇。
1951年十二月一日,将原东、西、南、北等四区合并成立县辖市,新竹市公所在地置于中正路原东区区公所,四十四年夏迁入林森路原县立中学办公。1982年六月准予自1982年七月一日起将原属新竹县的香山乡并入县辖新竹市改制升格为省辖市,省辖市新竹市政府于1982年七月一日正式成立。1990年十一月一日新竹市下设东、北、香山等三个区公所,正式分区治事。原为新竹县县辖市,1982年7月起改为省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