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 ,是指公司企业的资金、商品、技术等借与或租借到其它公司企业但面临无法收回或收回少量的现象。不良债权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因素在于风险评估体系的发展跟不上金融的发展速度。其次人为的一些因素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比如急功近利,为扩大信贷业务量吸收了有较大风险的资产,又或者权钱交易,为获得额外利益,对有较大风险的资产审批通过。 解决不良债权的方法一是持续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大数据网络,二是制定并执行审批制度,将人为因素降到最低。
中文名:不良债权
偿还能力:这是对债务人的要求,对于
外文名:Distressed Debt)
履行债务:这是对债务本身状态上的要求
不良债权不良债权条件
债务人有偿还能力
这是对债务人的要求,对于一个已经有充分证据表明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或者债务人消失(如自然人死亡或公司破产)的债务,再投入精力和财力,无疑是不明智的,对此等债务应该纳入坏账损失的范围予以核销。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这是对债务本身状态上的要求。至于不履行的原因很多,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主观上不愿意归还及客观上不能归还,前者主要包括恶意拖欠、存在其他关联性的争议,后者主要是债务人资金紧张。对于债务人不履行的原因在所不问,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对于企业来说影响是一样的。
债权必须合法
这是对债权在法律上的要求,只有合法的债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很多企业对此的理解存在着误区,常常企业的管理者认为合法的债权在律师的眼里看来却不是这么一回事,其原因主要在于对合法的理解存在区别,企业管理者往往按照通常的思维模式而不是法律的思维模式考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