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人民政府是衢江区地方行政机关,对衢江区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以及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国务院统一领导,负责组织管理和执行衢江行政区域的各项行政事务。
中文名:衢江区人民政府
性质:地方行政机关
机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
职责:管理执行衢江行政区域行政事务
衢江区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负责衢江区人民政府的会务工作,协助衢江区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工作,报送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辖区人民政府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市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八)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