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是2011年以来中国政府和领导人关于国际关系和人类社会未来的新理念,包括相互依存的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旨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提出和阐释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并将“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
中文名:人类命运共同体
用处: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
提出时间:2012年党的十八大
外文名:a 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国际形势特点: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等
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
人类命运共同体含义简介
共同体可指居住在同一地区的人组成的团体,或在宗教、种族、职业等方面具有共同特性的人组成的团体,也可是基于某种共同的利益、态度、价值及情感认同等的人组成的团体或相互支持、同情的关系,也指由国家组成的团体,如欧洲共同体、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到:“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在外交场合也多次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在2015年第70届联合国大会讲话中,习近平强调:“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共十九大报告再次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领导人对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合作共赢的开放战略、恪守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外交宗旨的承诺,包括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公平、开放、包容、共赢的发展观,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以及尊重自然、环境友好的生态文明。根据中共十九大报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宗旨是“建立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双边命运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以及新型国际关系都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组成部分。例如中国领导人强调要在国际和区域层面建设全球伙伴关系,倡导建立一个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也提出要“切实抓好周边外交工作,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以及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
(以上内容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授权提供,作者:李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