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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谷传介绍(巢谷传作品介绍)

来源: 时间:2023-05-17 11:24:55

  《巢谷传》是北宋文学家苏辙创作的传记作品,出自《栾城集》。《巢谷传》主要描写忠于友情的笃诚君子巢谷,首写巢谷弃文习武,已使人觉谷与众不同;次写谷与熙河名将韩存宝的金石之交,韩因罪“自料必死”,托巢谷以后事,谷“即变姓名,怀银步行往授其子,人无知者”,后写巢谷与苏辙兄弟的交谊;当他们青云直上时,“谷浮沉里中,未尝一见”,而在他们远谪岭南时,谷却自眉州“万里步行”相访,结果死于途中。

  作品名称:巢谷传

  作品出处:《栾城集》

  文学体裁:传记

  创作年代:北宋

  作 者:苏辙

  巢谷传作品介绍

  本文选自《栾城集》

  苏辙,1039—1112年,北宋散文家,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市东坡区)人。嘉佑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佑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人物生平

  仁宗嘉祐二年(1057)与苏轼一起中进士。不久因母丧,返里服孝。嘉祐六年(1061),又与苏轼同中制举科。当时因“奏乞养亲”,未任官职,此后曾任大名府推官。熙宁三年(1070)上书神宗,力陈法不可变,又致书王安石,激烈指责新法。

  熙宁五年(1072),出任河南推官。元丰二年(1079),其兄苏轼以作诗“谤讪朝廷”罪被捕入狱。他上书请求以自己的官职为兄赎罪,不准,牵连被贬,监筠州盐酒税。元丰八年,旧党当政,他被召回,任秘书省校书郎、右司谏,进为起居郎,迁中书舍人、户部侍郎。哲宗元祐四年(1089)权吏部尚书,出使契丹。还朝后任御史中丞。元祐六年(1091)拜尚书右丞,次年进门下侍郎,执掌朝政。元祐八年,哲宗亲政,新法派重新得势。绍圣元年(1094),他上书反对时政,被贬官,出知汝州、袁州、雷州安置(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绍圣丁丑春(1098)移化州别驾(官名,即州牧,知州),后又贬循州等地。崇宁三年(1104),苏辙在颍川定居,过田园隐逸生活,筑室曰“遗老斋”,自号“颍滨遗老”,以读书著述、默坐参禅为事。死后追复端明殿学士,谥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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