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颁发的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由国家质检总局管理。 如同居民的身份证一样,组织机构代码证是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统一赋予的单位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系统覆盖范围广泛,对申领代码单位的资质审核也有数字档案(档案数字化)作为凭证,可以动态追溯每一个组织机构的历史发展变化。 从2016年1月1日起,各地质监机构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016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正式废止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它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退出了历史舞台。
中文名:组织机构代码
类别:资质证书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外文名:Organizing institution bar code
功能:单位身份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基本意义
对单位法人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和自然人实行社会保障号码制度,是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尽快建立这一制度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且具有紧迫性。实施组织机构代码制度,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而兴起的一种新的现代化管理手段,是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标志,二十世纪末,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实行了代码标识制度,例如欧洲企业注册处始建于1992年,参加EBR的国家已多达20个,通过EBR可以查到欧洲15个国家2000多万企业的基本信息。中国实施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制度,不仅有利于计算机的自动化管理,实现信息交换和信息资源共享,而且有利于政府各部门、社会各行业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整体效能,从而保证社会活动和积极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有效地促进地方国家经济的发展。